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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关于开展区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第一批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的公告
2026-10-08 18:31:03 字号:小中大

为深入挖掘抢救武陵源区珍贵、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实完善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与传承人名录结构,传承弘扬武陵源区优秀民族地域传统文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等相关规定,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组织开展区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第一批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严格按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大门类开展,凡在武陵源区行政区域内世代传承,具有鲜明地域、民族特色,具备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其传承人均可参与申报。

(一)十大非遗门类

(Ⅰ)民间文学:本地神话、传说、民间故事、歌谣、谚语、谜语、史诗、俗语等口头传统文化。

(Ⅱ)传统音乐:本土民歌、劳动号子、民间鼓吹乐、器乐演奏、民族特色声乐、民间仪式音乐等。

(Ⅲ)传统舞蹈:民间祭祀舞蹈、民俗节庆舞蹈、民族传统舞蹈、龙狮舞蹈、乡土特色表演舞蹈等。

(Ⅳ)传统戏剧:地方小戏、民间戏曲、皮影戏、木偶戏及各类本土传统戏曲表演形式。

(Ⅴ)曲艺:民间说唱、渔鼓、三棒鼓、说书、快板、弹唱等本土说唱艺术形式。

(Ⅵ)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传统武术、民俗竞技、传统游艺项目、民间杂技、传统健体技艺等。

(Ⅶ)传统美术:剪纸、木雕、石雕、泥塑、刺绣、扎染、年画、灯彩、砂石画、民间彩绘等传统造型艺术。

(Ⅷ)传统技艺:民族织锦、竹编藤编、传统酿酒制茶、特色美食制作、传统手工器物制作、吊脚楼营造、民俗器具加工等各类传统手工技艺。

(Ⅸ)传统医药:民间草药方剂、民族诊疗技法、传统正骨理疗、草药炮制、民间养生康养技艺等。

(Ⅹ)民俗:本土岁时节令、民族节庆、婚丧礼仪、祭祀习俗、民间信仰、民俗仪式、传统礼俗规约等。

(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文化认同、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

3.体现武陵源本土文化创造力,具备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4.传承脉络清晰,活态延续,有群众基础,已制定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与保护规划;

5.尚未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三)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

1.爱国守法、德艺双馨,长期在武陵源区辖区居住、工作,熟练掌握申报项目完整核心技艺;

2.在本行业、本区域得到群众公认,具有代表性;

3.持续开展授徒传艺、展演展示、公益普及等传承实践活动,愿意履行传承义务,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普查、宣传、保护工作;

4.仅从事资料搜集整理、理论研究、产品销售,不掌握核心技艺、不直接开展一线传承实践的人员,不予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材料

1.《武陵源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包含项目简介、项目信息、传承情况、图片资料、保护单位情况、五年保护计划及经费预算、专家论证意见、乡(街道)审核意见。纸质A4胶装一式2份原件;Word电子文档2份。

2.项目申报录像片及辅助材料:申报录像片时长5—7分钟,重点展示项目核心特征、关键技艺环节;配普通话解说及中文字幕;报送光盘2份。同时报送代表性照片10张,每张附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内容说明。

3.乡(街道)推荐申报项目排序清单,按项目价值、专家意见排序。

4.专家论证名单:参与项目论证专家,每个门类不少于3人,总专家数不少于5人。由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区文化馆)统筹安排。

提示:所有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光盘统一粘贴题签,按顺序整理装订;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二)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材料

1.《武陵源区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书》,含个人基本情况、传承谱系、技艺特点、授徒情况、展演实践、传承计划、乡(街道)审核意见。纸质A4胶装一式2份原件;Word电子文档2份。

2.身份证复印件;技艺实践、授徒传艺、展演获奖佐证图片、视频资料。

3.传承人同意申报声明。

通用要求:全部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伪造、篡改资料,一经查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1.属地初审推荐:各乡、街道文化站负责辖区摸排征集,对申报项目、传承人开展初步筛选、实地核实,形成正式推荐材料报送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社会团体、个人向属地乡(街道)文化站提交申报,不得直接报送区级主管部门。

2.区级受理评审: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对报送材料开展受理初审,材料不完善的退回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的不进入专家评审;之后组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

3.审定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审定,报区人民政府签发并正式公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区级代表性传承人名录,颁发证书。

四、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

2.报送地点: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区文化馆)

3.咨询联系人:屈泽清

4.联系电话:13036754756

5.电子邮箱:602314214@qq.com

五、工作要求

1.各乡(街道)要充分调动传承人、民间团体、专家学者积极性,广泛征集本土非遗资源,严把申报质量关口。

2.严格对标申报条件,重点审核项目文化价值、存续现状、保护单位履职能力,重点审查五年保护计划的可行性。

3.规范整理全套申报材料,做到内容真实、材料完备,严格遵守报送时限。

4.申报推荐期间,认真研究处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按程序妥善处置。

六、其他说明

1.已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名录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区级项目。

2.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实行动态管理,开展年度评估考核。

3.申报提交的影像、文字材料,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享有公益性宣传、展示、存档使用权。

附件:

1. 区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 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表

3. 区级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汇总表

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

2026年10月8日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武陵源区文化旅游和商务局

编辑:毛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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