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9月16日讯(通讯员 邓德华)为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责任,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6日,笔者从武陵源区林长办获悉,由区级林长、区级第一副林长签署的《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令》2022年第1号林长令已向张管局、各乡(街道)发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全过程,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周密部署工作,防患于未然。要以林长制为抓手,充分发挥网格和巡护系统的作用,狠抓“一 长三员”责任落实,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网格、到人。各林长办要加强对护林员监管,督促护林员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大巡山护林频次,做到森林火情早发现、 早报告、早处置。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预警预案。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森林防灭火组织 机构和体系,加强森林防灭火领导力量配备,强化部门协同沟通机制。要定期开展森林防火风险会商研判。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安全第一、高效扑救的方针,结合当地实际,及时 修订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要加强物资储备和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原则上张管局、各乡(街道)必须分别建立 1 个标准物资储备库,1 支专业或半专业森林消防扑火队伍。
三、提升宣传效力,加强防火意识。尽快组织召开乡、村两级林长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1号总林长令的重要指示精神及及张林长通〔2022〕8号文件要求,并按森林防火特护期的要求,对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把森林防火灭火宣传作为第一道防线,充分利用屋场会宣讲、宣传手册、广播、手机短信、横幅、海报、 微信群等各种宣传渠道宣传贯彻省1号总林长令指示精神及张林长通〔2022〕8号文件要求,推动森林防灭火宣讲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要结合“林长+党建”协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先锋作用,组织党员进山巡林、入户宣讲,引导民众加强 防火意识,营造全民防火、全民监督、全民践行的森林防火机 制。
四、做好风险排查,整治违规用火。针对性地做好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开展违法用火整治专项行动。要加大风险排查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对林区居民长期出入点和林间道路两侧的枯树、枯草进行清理。要增设防火检查站,实行扫码进山,确保“应设尽设、应扫尽扫”。按照 “辖区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隐患排查,对重大森林火险安全隐患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到位。要严格执行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积极引导和科学规范农事用火,必要时封山管理。强化对旅游进山人员、少年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老弱病残特殊群体监护人责任。要加强考核督查,对易发生森林火灾的单位或区域进行重点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并纳入林长制考核。应急、林业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森林公安严查火警、火灾发生的原因,加大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的办案力度,执行案件顶格查处。区纪委监委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失职渎职公务人员严肃查办。
五、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特护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脱岗、漏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及时掌握责任区域内森林火情动态,始终保持信息畅通,一旦发生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绝不能迟报、瞒报、漏报。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邓德华
编辑:王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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