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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区“六项机制” 推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走深走实
2022-07-18 17:26:32 字号:

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7月18日讯(通讯员 唐宁梓)2022年,武陵源区积极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大胆探索实践,建立健全“六项机制”,积极为全区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思想人文环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得到长足稳步发展。

建立常态运行机制。成立武陵源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调度、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求各级各部门参照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将创建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实行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工作网络。

建立联合督查考核机制。将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奖励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党委(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创建工作不少于2次。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区创建办联合区委督查室、组织部、统战部,由区级领导带队,按照“季度督查+实地查看+日常考核”模式对全区各部门、单位创建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督查组现场点评反馈并在全区范围进行通报,限期整改,跟踪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全区上下牢固树立“在民族地区不谋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就不足以谋全局”的理念,坚持全区创建工作“一盘棋”思想不动摇,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提高相关文件的执行力,齐抓共管,相互协调,联动联创,依法治理,共同推进,率先示范,紧锣密鼓团结、和谐、发展、进步的“同心网”,形成了人人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处盛开民族团结进步之花新局面。

建立学习宣传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区委党校教学、职业教育学校和中小学德育教学内容,全区中小学校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保证了教材、师资、课时的“三到位”。每年9月份为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以“日常+宣传月”方式,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建立约谈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创建工作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督促“一把手”在创建工作中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各乡(街道)党委和区直机关各党组(党委)书记年底向区委进行专项述职。对组织领导不力,影响全区创建工作大局的,由区委主要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防范化解统一战线各领域风险隐患,全面排查,扎实防范,深入开展两个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深入开展宗教领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不断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零升级、重点人员排查帮扶管控零脱管、宗教寺院管理零疏忽、信息情报搜集零空白、社会面管控零间隙、法制宣传教育零差评、边界交流协作零纠纷、工作督查零死角。

来源:​武陵源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宁梓

编辑: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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