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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通告】武陵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9号令
2020-02-01 16:37:56 字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员返武居家观察管理工作的通知

  张管局党委,各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张管局,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及驻武各单位: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将加强重点人员返武居家观察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对象

  辖区14天以内从湖北特别是武汉地区返武人员及与之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涉疫人员及其同住家庭人员等)。

  二、工作流程

  (一)摸排登记。按照“不漏一人”的要求,由张管局、乡(街道)、区直各单位负责对重点对象进行摸排登记,建立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实行精准管理,人员信息仅用于疫情防疫工作,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各单位将重点人员相关信息及时通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负责向对象下达《居家观察通知书》,并进行医学观察及登记。

  (二)健康监测。区卫健局负责统筹组织医务人员对重点对象进行健康监测,每天不得少于2次,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干咳)、胸闷、呼吸困难等疫情症状、体征,及时按照相关规程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三)观察管理。重点对象居家观察时间不少于14天。明确“一名乡(街道)干部、一名村(社区)干部、一名村(社区)党员、一名村民小组长、一名医务人员”的“五个一”管控力量,实行“一包一”或“一包多”管理,村(社区)干部为第一防控责任人。每天开展全覆盖走访并登记,劝导其亲朋好友居家观察期间杜绝来往,严格落实“居家观察、不得外出”、佩戴口罩、卫生消毒等措施。“五包一”责任人要为居家观察管理的家庭提供优质服务,代购各类生活用品,确保居家观察期间生活物品供应。

  (四)应急处置。居家观察期间,不听劝告外出流动,由乡(街道)牵头,卫健、公安、应急等部门配合,送至指定地点(江汉山庄)进行强制隔离。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由区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进行流性病学调查,并送往定点医院诊治。

  (五)观察解除。重点人员居家观察14天后(自离开疫区当天计算),如未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应症状,由辖区内医疗机构出具《解除居家观察告知书》。

  三、其他事项

  注重学习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做法,创造性地采取有效的居家观察管理措施。充分尊重群众意见,耐心做好群众工作,讲清居家观察管理对防止疫情传播的必要性,让群众自觉加强自我防范、自觉接受居家观察管理措施。加强重点对象小区管理,强化宣传教育,加大信息公开,严防疫情恐慌情绪和各种突发事件发生。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来源:

作者:admin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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