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社区服务网络,配齐配强社区网格管理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一批社会治理网格管理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社会治理网格管理员3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具有本省常住户口;
(三)年龄18周岁以上(1997年1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报考人员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证书,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均不得报名。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3日8:30—2015年11月12日17:30(工作时间)
报名地点:武陵源区综治办(武陵源区政府大楼317室)。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和两张1寸免冠照片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2、报考人员个人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体检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前后一致。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1、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时间:2015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按聘用计划1:1.5的比例,在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面试对象达不到聘用计划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如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在网上公告,公示期为3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分值为100分。面试在区人社、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区综治办组织实施。
(三)成绩合成
笔试100分,面试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录用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区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5]31号)和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湘人发[2007]202号)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区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者,考核的重点是对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违纪现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终审。报考资格终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考核。递补人员须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七、公示与录用
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按照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招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在试用期内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培训合格,由区综治委网格办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八、工作职责和待遇
(一)工作职责
1、采集录入人口、房屋、事件等各类基础信息;
2、排查、上报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安全隐患等各类动态信息;
3、协同开展法制和治安防范宣传;
4、协同帮扶空巢老人、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
5、协助社区及相关部门救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
6、协助公安、司法部门对服刑强戒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进行帮教和管控;
7、完成区综治委网格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待遇
工资标准:2500元/月(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五险中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二)请报考人员报名时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有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工作由武陵源区综治办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44—5615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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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区政法委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