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新环保法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难道靠加大处罚真能建设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吗?
长期以来,由于原有法律的局限性,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不足,环保部门相对于公安甚至城管和工商部门来说,一直都是一个“软衙门”,对环境违法行为制裁手段相当有限。新环保法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真能行之有效么?
据笔者所知,以张家界市武陵源为例,武陵源区环境监察大队在编人员仅六人,而武陵源区大小餐饮旅游企业200多家,对于一起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从检查、立案到处罚要数周之久,仅靠这六人能对200多家企业监管、处罚到位吗?所以,仅仅加大处罚力度是远远不行的。
意识决定行为,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笔者认为,实施“按日计罚”制度只是一种手段,要真正做到环保,更重要的是人们的环保意识。环境保护的真正参与者是社会公众,无论是国家法律还是一般性的规章制度,只有得到公众的普遍高度重视并落实到行动中,才能有效贯彻并产生成效。因此建议:一是将环保相关知识加入到小学课本中,从小培养环保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国范围内多开一些环保宣传讲座,多宣传一些环保的典型人物事迹,营造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的舆论氛围;三是建立环保奖惩机制,奖优罚劣,激发自觉性和主动性,引导社会公众更主动地参与环保。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当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只有全国人民共同用心去维护,才能建立一个美丽的家园。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李斌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