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4月29日讯(通讯员 屈泽清)为了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组织的作用,全面科学考核和评价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建立激励机制,不断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近日,武陵源区出台了《武陵源区乡镇(街道、区直)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共五部分十四条。对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细则、考核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对象为部委办纪检员、乡镇纪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区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
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得分按百分制计算。考核得分由学习情况、工作信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内部管理工作、作风建设工作、查办案件、日常工作、其他工作、民主评议等部分组成,考核办法中还对加分和减分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确定为优秀、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办法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年度考核分值等于或低于70分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给予通报或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分值等于或低于70分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建议区委给予调整;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纪违规的纪检监察干部实行“零容忍”,一律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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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屈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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