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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入狱无力赔偿 司法救助温暖人心
2014-03-19 15:08:25 字号:

  

 

  武陵源新闻网3月19日讯(通讯员 覃玉奇)3月19日,武陵源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执行人甄某送来的一面上书“高效执行 为民解忧”的锦旗。甄某紧紧握着执行法官的手充满感激地说:“没有想到法院在三天内就给我兑现了三年前的人身伤害赔偿款4677元,谢谢你们!”。

  2011年11月25日,甄某在武陵源区宏源市场一电游室内与袁某发生争执,袁某打了甄某一拳,随即双方又发生斗殴,甄某被袁某等人砍伤枕部,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此后,袁某因故意伤害罪和聚众斗殴罪被判刑入狱。但甄某的人身伤害赔偿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甄某诉至法院,2014年1月15日,法院判令袁某赔偿甄某医疗费等共计4677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袁某服刑期间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的执行程序无法进行了。申请执行人甄某因受害后未得到及时处理而长时间到区、市、省上访,耽误了很多农活,经济损失很大。鉴于该案属于涉民生执行案件的特殊情况,执行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及时启动执行救助程序,多方联系相关部门,在相关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终于筹集到位四千多元社会救助金,并给予申请执行人甄某一次性发放司法救助金4677元。

  责任编辑:李平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覃玉奇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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