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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为严惩“谣言诽谤”拍手称快
2013-09-10 12:29:20 字号:

  9月9日,中国“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定,“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诽谤行为“情节严重”,从而为诽谤罪设定了非常严格的量化的入罪标准。(司法解释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

  笔者为这一《规定》的出台不仅要叫好,而且还要拍手称快。前段时间,公安部发布消息,依法刑拘了网络造谣传谣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才终于还当事人以清白,给广大网民朋友一个事实真相的交待。我相信《规定》的出台,对有效抑制“网络谣言”现象,严厉打击“谣言诽谤”行为,必将发挥其重要的、积极的、健康向上的保护和支撑作用。

  俗话说:祸从口出,祸起谣言,危言耸听,众口铄金。“秦火火”、“立二拆四”反复制造“网络大谣”的用意无非两点:一是借用知名人士、成功人士的影响力,无中生有,通过炮制传播其谣言,制造事端,吸引眼球,赚取点击率,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利用谣言的裂变式传播,长期盘踞网络,反复向广大网民传递社会负能量,扰乱网络秩序,颠倒是非,颠覆形象。最终目的只有一个,自己“出名”,自己“谋利”,模糊视听,别人遭殃。就连雷锋、张海迪等英雄人物他们都敢恶意中伤,真是胆大妄为,居心叵测,大有唯恐天下不乱之势,必须严厉打击,绳之以法。

  在此笔者建议,首先是网站论坛、贴吧、微博、微信等要全力推行实名制注册,严把入口关,从源头上加强对网民的管理。其次是加强网络信息的监测和控管,加大对“网络谣言”、“网络诽谤”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绝不手软,维护良好的网络运行秩序。最后要提醒广大网民,一定要时刻保持警惕,保持清醒,提高辨析能力,不盲目起哄,不随意传播,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传递社会正能量。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杜修庆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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