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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陵源部署贯彻落实《旅游法》
2013-08-20 15:53:18 字号:

  武陵源新闻网8月20日讯(通讯员 唐纯礼) 8月19日,武陵源旅工委办公室向其各成员单位和各旅游企业印发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

  武陵源因旅游立区和兴区,旅游法的颁布实施将对促进武陵源旅游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积极意义。旅游法颁布以来,武陵源旅工委以加强普法学习、提高依法治旅能力、规范经营管理行为为出发点,采取自学辅导、媒体宣传、座谈交流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已开展了一系列旅游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武陵源旅游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反复进行了学习和讨论,武陵源旅工委先后在喻家嘴社区、森林公园门票站组织开展了旅游法的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旅游法,武陵源旅工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旅游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活动。抓住旅游法出台后至实施前的时间段,迅速组织旅游执法人员,对旅游法进行认真学习,树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强烈责任感,切实解决怠于执法的问题;要对旅游经营、旅游服务合同、旅游监督管理、旅游纠纷处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特别是对法律规定的权限、程序、内容要吃准、吃透,切实解决不懂法、不会执法的问题;二是有效开展宣传工作。学习宣传贯彻活动做到:“六进”即进景点、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抓好“三个培训”即组织好全区科级干部培训、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培训、旅游企业员工培训;完成“四个任务”即开展一次集中学习交流活动、组织一次学法考试、举办一期旅游法专题研讨班、开展一系列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同时,要求各旅游企业要在营业场所明显位置张贴旅游法文本,使广大从业人员、旅游者能全面了解、及时掌握旅游法的内容规定,切实增强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守法经营、依法办事能力,切实增强旅游者依法旅游、依法维权意识;三是精心组织贯彻实施。要按照《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的要求,迅速做好旅游法实施后的各项执法准备工作。旅游法施行后,针对“非法经营、拒不履行合同、擅自改变行程、指定购物场所、诱骗和强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自费项目”以及低价恶性竞争等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旅游法规定的行为进行集中整顿,严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

  责任编辑:李平

来源:武陵源新闻网

作者:唐纯礼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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