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源新闻网8月12日讯(通讯员 邓德华) 8月12日,从《武陵源区索溪峪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违拆违工作的通知》文件中获悉,该镇在8月10日—31日全面清查2008年1月1日以来的违法建设,并对历史违法建设实行分期、分批、分片拆除,力争年内消除存量的20%以上。
为实现这一目标,该镇强化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控违拆违第一责任人、分管班子为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坚持党政班子带队全日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违法建设,确保新出现的违法建设“零”增长。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干部包村(居)、信息反馈和有奖举报、巡查、月报表、工作例会及违法建设案件挂号、销号、公示等制度,严格执行村(居)书记主任负责本区域内控违拆违日常巡查、信息上报制度。全面摸底排查历史违法建设,由各村(居)全面开展2008年1月1日以来的历史违法建设清查和登记,重点拆除一户多宅、非法交易土地、重点工程项目内、国家公职人员及外来人员、宅基地改为经营场所的违法建设,以及占用市政公用设施、消防通道、河道的违法建设,力争年内消除存量的20%以上。
据了解,切实增强责任,确保工作实效,该镇出台了《控违拆违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买卖土地、违法建私房,违法建设限期不拆,在控违拆违中搞钱权交易、收受贿赂和失职渎职,到拆除现场帮违建户搞对抗、鼓动群众等行为的一律免职。该《办法》对村(居)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和控违拆违专干的责任追究也有严格的规定,除具备以上行为外,在拆违过程中拒不配合,甚至阻挠、妨碍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或本村(居)辖区内出现1处以上(含1处)违法建设未销号的,对支部书记和控违拆违专干一律免职,对村(居)主任停职停薪,对党员交镇纪委给予党纪处分。
在对控违拆违信息员追责方面,凡出现收取违建户金钱、有价证券、烟酒等物品或参与违建经营户股份的;上班迟到超过半个小时、拆除行动迟到超过15分钟,月累计次数达到3次的;月累计旷工2天的、无特殊情况(直系家属红白事,本人重伤重病住院除外)请假超过5天的;现场参与拆违行动,月累计没到2次的;对违建户私自表态,或借领导之名胡乱表态的;在拆违现场不听从统一指挥,消极怠工的;控违专用车未经批准私自开出武陵源、发生严重车祸并造成人(车)严重损伤等行为的,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责任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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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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