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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违法建设工程进行查封
2011-08-22 15:41:26 字号:

   红网武陵源站8月22日讯(通讯员 覃玉奇 宋清林)8月19日,武陵源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代聪华在武陵源区索溪峪土家族乡规划区内一栋正在修建的房屋(已建成四层)及相关机械设备进行查封。

   5月13日,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武陵源分局认为代聪华在索溪峪土家族乡喻家嘴居委会正在进行的房屋(原申报的红太阳大酒店)工程建设用地性质不符合规划要求,且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代聪华依法作出张武规停〔2011〕第0513001号责令停止建设通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代聪华收到停建通知后置之不理,既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继续进行违法建设。8月17日,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武陵源分局申请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武陵源区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认为被执行人代聪华在武陵源区索溪峪土家族乡规划区进行的房屋工程建设,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属违法建设工程。申请人张家界市规划管理局武陵源分局依据该法第六十四条对代聪华作出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决定合法有效,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邓道理

来源:

作者:覃玉奇 宋清林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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