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武陵源站5月26日讯(通讯员 杨俊 吴勇兵)5月25日,武陵源区出台“新规”,凡需要统计部门提供数据支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统计数据使用申请表》,经审批后方能使用由区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
据介绍,此次武陵源区统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家统计局保密工作规定》等法规,出台统计数据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统计数据管理,杜绝随意发布统计数据、统计数据不准确等现象。根据申请审批的程序,今后武陵源区需使用统计数据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区统计部门提交申请,写明申请事由及用途、使用数据要求(指标、时段、提供时间等)、数据使用范围和使用人等事项,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统计部门审批。
区统计部门还要求,凡申请使用的专项资料只作内部使用,重要统计数据和具体企业单位统计数据只供本单位负责人使用,不对外公开使用或超出申请的使用范围来使用。同时要做好有关资料的收存和管理,对涉及具体企业经营信息和财务效益数据要做好保密管理。
责任编辑:邓道理
来源:
作者:杨俊 吴勇兵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