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小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湘治办发〔2011〕2号)要求,区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决定,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复查,为保证全面复查阶段的顺利进行,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存在下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举报:
一、违规收费: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不开正规收据、打白条的。
二、罚款:工作人员直接收取现金不缴财政专户、不开正式收据、打白条的。
三、现场收缴非法款项、不开正式收据、打白条的。
四、行政事业及服务性收费采取暗抵的:抵餐费、住宿费、娱乐费等。
五、单位接受捐赠收、财产处置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出租收入、规费收入等不计入单位财务帐目的。
六、扣押实物未作处理的。
七、隐匿会费收入、销售收入、用股权投资和债券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的。
八、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的。
九、虚列支出、转移资产的。
十、其他方式设立“小金库”的。
希望社会各界人士本着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举报采取实名制,我们将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上级专项治理“小金库”政策,对举报人给予5%的现金奖励。
举报电话:0744?5618006 5629198
举报网址:1294329518@qq.com
举报通信地址: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
邮编:427400
特此公告!
武陵源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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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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