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1-03-29 17: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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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武组通〔2011〕2号
各乡镇党委,森林公园党委,军地坪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区管干部的监督与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30号)、中央组织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省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湘办发〔2010〕12号)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张组发〔2008〕9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经区委同意,现就做好区管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区委管理的所有科级干部。考核按照人、财、物独立的正科级单位为基本单位,副科级及人、财、物未独立的其他单位纳入上级主管单位的考核。
凡年内区内工作异动的干部,均在现单位参加考核。7月1日以后调入我区工作的,参加原单位考核;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参加年度考核。经组织同意,抽调到各单位和重点工程的科级干部,时间在6个月以下的,参加原单位考核;6个月以上的,参加被抽调单位考核。
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纪检员),由区纪委、区监察局为主考核,不计算为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不占优秀等次名额。
区直单位主抓建设扶贫工作和社区党建联点扶建工作的科级干部,由区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不计算为本单位参加考核人员基数,不占优秀等次名额。
二、考核内容和等次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1、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被“一票否决”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
2、绩效评估和为民办实事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
3、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人员和班子成员中有受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的班子主要负责人;
4、班子成员不团结,表率作用差,完不成区委、区政府部署安排的工作任务的单位主要负责人;
5、受到上级组织和领导通报批评或大会点名批评,以及省、市业务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人员;
6、普法考试、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或无故缺考的人员;
7、另有规定不能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评定优秀等次的名额,一般掌握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数的15%以内。凡当年度受到过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组织、人事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表彰的单位,考核时可确定20%的优秀等次比例(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文件规定的指标执行),奖项指标不重复计算。各单位要严格按比例呈报(实际考核人数乘以评优比例,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不足1名的不申报),突破比例呈报一律不予受理。
评为优秀等次的,其民主测评优秀票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不称职票在5%以下;党政正职评为优秀等次的,其优秀票应达到85%以上。对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一般应评为不称职等次。对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共计超过40%的,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在本单位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其年度考核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人事厅《关于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实施办法》(湘纪发〔2004〕5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的等次
奖励分为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记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五种。
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一般可以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方可记三等功;连续五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可推荐记二等功。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区管干部年度考核按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撰写总结。干部个人总结年度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写出述职报告,填写《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区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大会述职。会议由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大会口头述职述廉,其他领导干部可以进行大会口头述职,也可以在同一会议上书面述职。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都要参加会议;单位人数在20人以上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组织,但不得少于20人。
参加述职测评人员一般需达到应参加人员的90%以上。
(三)民主测评。大会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根据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结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以无记名的方式填写测评表。测评时,要明确纪律要求,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测评结果客观公正。
(四)调查核实。对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或者基本称职票超过50%,或不称职票未超过三分之一、但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共计超过40%的,或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比较突出的干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和调查核实,形成专题考核材料。
(五)综合评价。根据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集体研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区委组织部。
(六)审核研究。经区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报区委常委会确定考核等次。
(七)反馈意见。考核等次确定后,以适当方式向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再由单位向被考核人反馈。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职务升降、奖惩、培训、调整级别和工资等的重要依据。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总体评价好、表现突出的,予以表扬鼓励。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应视情形分别作出免职、责令辞退或降职处理。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应对其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不称职处理;对测评中某方面单项评价明显偏低、确定存在不足的领导干部,应由组织部门或区委主要负责人找其谈话,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六、考核要求
区管干部的年度考核,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于2011年1月31日前基本结束。各部门、各单位要于2011年1月20日以前将年度考核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逾期不报,取消评先资格。
报区委组织部材料包括:《年度考核登记表》(1份)、《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奖励审批表》(各1式2份)、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1份)、记功人员事迹材料(一式3份)。各种表格均可登陆武陵源公众信息网(/)进行下载。所报材料均用16开纸双面打印。
各部门、各单位在报送考核材料之前,要将年度考核登记表交被考核人签署意见,不再返还被考核人。
附件:区管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区管干部年度考核汇总表.doc
国家工作人员奖励审批表.doc
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doc
中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委组织部
2011年1月10日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武陵源在线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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